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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后还手属于正当防卫还是互殴?

时间:2025-05-21 16:14:56 浏览: 分类:刑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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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因肢体冲突引发的法律纠纷屡见不鲜,其中“被打后还手”的行为性质认定尤为关键。该行为可能构成正当防卫,也可能被认定为互殴,二者在法律后果上存在本质差异。下面小编将从法律定义、认定标准及典型案例出发,探讨如何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

被打后还手属于正当防卫还是互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是指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行为,且防卫行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互殴则指双方基于侵害对方的故意,主动实施互相攻击的行为。

  被打后还手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若还手是为了制止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而非报复或攻击,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反之,若双方均以伤害对方为目的,即使存在“先动手”情节,仍可能被定性为互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因琐事争执引发的互殴,原则上排除正当防卫的适用。但若一方先动手且手段过激(如持凶器攻击),另一方为保护自身安全采取必要防卫措施,则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互殴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主客观统一原则的综合审查

  司法机关需结合案发起因、冲突升级过错方、暴力手段对比等因素综合判断。例如,若一方主动挑衅并率先使用致命凶器,另一方被动还击且未超出必要限度,可能被认定为防卫。同时,行为人是否具有避免冲突的客观行为(如逃跑、报警)也是重要参考。

  2.侵害行为的持续性与紧迫性

  正当防卫的适用要求不法侵害具有现实性和连续性。若侵害行为已终止(如对方倒地不起或明确放弃攻击),后续还击行为将失去合法性。例如,斗殴中一方倒地求饶后,另一方继续攻击则构成故意伤害。

  3.防卫手段的必要限度

  防卫行为应以制止侵害为限。使用明显超过侵害强度的反击手段(如对方徒手攻击时持械还击致重伤),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但针对行凶、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法律允许无限防卫权,造成侵害人伤亡亦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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