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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5-11-04 13:46:54 浏览: 分类: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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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与不公平合同处理是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核心问题。劳动合同终止情形有着明确规定,为不公平合同的救济提供了路径。下面小编将结合相关法律条款,帮助大家厘清这些内容,既是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的基础,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

2025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2025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为核心依据,涵盖劳动关系主体状态变化、合同期限届满等法定场景,具体可分为四大类。

  一、合同期限自然届满,即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且双方未续签或延长,这是最常见的终止情形。

  二、劳动者主体资格丧失,包括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如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为应对特殊劳动关系场景预留了法律空间。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存在本质区别,终止是基于法定客观情形的自然结束,而解除是基于双方主观行为的提前终止。

  此外,部分终止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履行补偿义务,如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或降低待遇续签导致劳动者拒绝的,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以劳动者工作年限为依据。

合同不公平签字了咋办?

  签字后的不公平劳动合同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撤销或变更,核心依据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关于显失公平的认定规则,需满足法定要件并遵循救济程序。

  显失公平的认定需同时具备三个核心条件:

  一、订立合同时劳动者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明显劣势地位。

  二、用人单位存在利用劳动者上述状态牟利的主观故意,如未告知法定权益、草率催促签字等。

  三、合同内容存在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损害劳动者核心权益。

  符合上述要件时,劳动者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或变更合同,2025年线上仲裁服务的普及进一步提升了维权效率。

  需注意两类特殊情形:

  一、合同中明确注明劳动者已知晓法定标准并自愿放弃相关权益,且有证据证明签署时不存在胁迫或认知缺陷,一般不认定为显失公平。

  二、劳动者签字后已实际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且未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权利,可能丧失撤销权。

  此外,用人单位为规避风险,需在缔约时给予劳动者充分考虑时间、明示法定标准并保留协商记录,确保缔约过程的公平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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