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并非单一固定清单,而是以劳动合同法法定情形为基础,结合最高法新出台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形成的完整体系。本文将结合法律条文与最新司法实践,解析2025年劳动合同终止的核心情形、新增界定及关键注意事项,帮助双方明确权利义务的终结边界。
劳动合同期满是最常见的终止情形,但需满足“未续签且无法定续延事由”的条件。
若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已书面通知不续签,且劳动者不具备“连续工作满十年”“连续签订两次固定合同”等法定必须续签的情形,合同自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
但需注意地方特殊规则,部分地区明确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履职超一年未续签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原合同不得再主张终止。
劳动者主体资格灭失或退出劳动领域的情形下,劳动合同必然终止。
这既包括劳动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涵盖劳动者死亡或被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情况。
即便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足社保无法领取养老金,用人单位仍可依法终止合同,但需履行法定通知流程,不得直接单方强制终结关系。
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同样导致合同终止,具体包括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形。
其中,破产情形下合同自法院宣告破产裁定生效时终止,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的则自行政决定生效日起终止,此类终止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需优先以破产财产结清拖欠的工资与社保。
劳动合同终止后能否领取失业金,首要前提是劳动者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这是申领的基础门槛。若缴纳时长不足一年,即便终止原因符合要求,也无法享受失业金待遇。
部分地区对缴费满一年但不满五年的,明确失业金领取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缴费年限越长,领取期限可相应延长,但需以当地社保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失业金申领的核心判定标准,并非所有劳动合同终止情形都满足这一条件。
若终止是因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或因客观履行不能等法定情形终止,均属于“非因本人意愿”范畴,但若是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因个人原因辞职导致的终止,则不符合该条件,无法申领失业金。
2025年政策进一步明确,因劳动者双重任职被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若用人单位能证明终止符合法定程序,也可纳入“非因本人意愿”范围。
劳动者需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及时办理申领手续,这是享受待遇的时间要求。
通常需在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失业保险缴费记录等材料,填写申领表格。
若超过六十日未申请,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当期权益,需等待下次符合条件时再申领。部分地区已开通线上申领渠道,可通过社保APP或政务平台提交材料,简化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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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