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日益规范。中央一号文件及相关土地政策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提出了更为明确和严格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农村宅基地的交易手续也变得更加规范和复杂。下面小编将围绕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新规,详细探讨农村宅基地交易所需的手续。
新规以“三权分置”为核心,明确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资格权仅限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权可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有限流转,但严禁改变居住用途或商业开发。政策划定了“五大法律红线”: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房或宅基地、禁止占用耕地建房、禁止违规交易“小产权房”、禁止未批先建或超面积建房、禁止改变宅基地用途。其中,城镇居民购买农房或宅基地的合同无效,违建行为可能面临拆除、罚款甚至刑事责任。此外,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以“特殊资格权”变相获取宅基地等行为也被明确禁止。
新规通过全面推行“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保障农民对宅基地和房屋的合法财产权。进城落户农民可保留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强制其退出土地,并允许自愿有偿退出,补偿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如安徽某县每亩补偿20万-30万元)。审批流程方面,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原则,面积上限按区域划分(东部≤120㎡、中部≤140㎡、西部≤160㎡),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政府,部分地区试点数字化审批,周期缩短至21天。
在严守政策底线的前提下,鼓励农民通过出租(最长20年)、入股乡村旅游或合作开发民宿等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增加财产性收入。村集体可主导将闲置宅基地转为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由集体和农户共享。同时,规范返乡人才居住需求,允许租赁农房但禁止购买宅基地。政策强调以“集体内部流转”为主,防范资本无序扩张,同时通过卫星遥感、区块链技术强化动态监管,确保合规利用。
买卖双方需共同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宅基地交易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使用权证等。村委会收到申请后,会对双方的身份、宅基地的合规性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村委会会向国土资源所提交申请,请求进行地籍调查。
国土资源所会进行地籍调查,确认宅基地的权属、面积、位置等信息。调查完成后,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十五日。公示的目的是为了让公众了解宅基地的交易情况,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如果没有异议或异议已经解决,买卖双方需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买卖双方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和转让合同,到国土资源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国土资源管理所会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变更登记,并发放新的宅基地使用权证。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买卖双方需缴纳相关的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具体税费标准可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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