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1995年10月04日
施行日期:1995年10月04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5年12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认真贯彻仲裁法依法执行
仲裁裁决的通知
1995年10月4日 法发〔1995〕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简称仲裁法)已于1994年8月31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根据仲裁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的工商、城建、科技等部门设立的现有仲裁机构自今年9月1日起终止,设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现有隶属于行政部门的仲裁机构最迟到明年9月1日终止。为保证仲裁法的贯彻实施,公正、及时地执行仲裁裁决,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民法院于今年9月1日起,都应当严格执行仲裁法,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和我国加入的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认真处理好每一起向人民法院请求作出裁定,申请撤销或者执行的仲裁裁决案件,切实做到严肃执法。
二、根据国办发〔1995〕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新组建仲裁机构工作的通知》,现有仲裁机构在依法终止前受理的案件应当自该仲裁机构依法终止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仲裁裁决。因此,仲裁机构在此期间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交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裁决,予以受理或者驳回申请;仲裁机构在此期间按照仲裁程序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但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和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或者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分别作出不予执行和撤销裁决的裁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2026更新)
发布时间:2026-05-18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的通知(2026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6-05-152026最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时间:2026-05-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继承法的通知(2026全文)
发布时间:2026-05-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026最新)
发布时间:2026-05-0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2026更新)
发布时间:2026-05-09最新法律法规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2026更新)
发布时间:2026-05-18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26全文)
发布时间:2026-05-18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办法(2026推荐)
发布时间:2026-05-18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淮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2026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6-05-18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2026更新)
发布时间:2026-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