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土地确权证丢失去哪个部门补办?

时间:2025-12-10 16:54:22 浏览: 分类:土地纠纷
您的位置:法头条 > 房产问题 > 土地纠纷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进行依法确认的行政行为,需通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等程序实施,确权机关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面小编将结合法律条文与实务操作,系统梳理土地确权证补办流程与变更规则。

土地确权证丢失去哪个部门补办?

  土地确权证丢失后,补办部门需根据土地性质与地方政策综合确定,核心原则是“谁发证、谁补办”。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补办,经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实务中,原发证机关通常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具体需结合地方机构设置判断。

  补办流程需遵循“申请-审核-公示-发证”四步程序。

  1. 申请人需准备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土地权属证明(土地承包合同、原确权证复印件)、丢失声明(需在县级以上报刊刊登遗失公告)等材料,向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2. 乡(镇)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核查土地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纠纷,初审通过后报县级部门复核。

  3. 县级部门在官方网站或村务公开栏公示补办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5日,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发证环节。

  4. 申请人缴纳工本费(通常为10-20元)后,领取标注“补发”字样的新确权证。

  需注意的是,原确权证因污损、毁坏需换发,流程与补办基本一致,但无需刊登遗失公告。

  此外,部分地区已推行“一网通办”服务,申请人可通过政务平台在线提交材料,减少跑腿次数。

土地确权证可以更改户主吗?

  土地确权证可以更改户主,但需满足法定条件并遵循严格程序。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户主变更实质是农户内部权利义务承担者的调整,需以“家庭关系变更”或“土地权属转移”为前提。

  实务中,常见变更情形包括三类:

  1. 原户主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此时,家庭成员需推选新户主,并提供死亡证明、推选协议等材料。

  2. 家庭分户导致土地分割

  子女成年后分户,需提供分户证明、土地分割协议,明确原土地中各户的承包面积与四至范围。

  3. 土地流转或互换

  土地通过合法流转(出租、入股)或互换,需提供流转合同、互换协议,并经发包方备案。

  变更程序需遵循“申请-审核-公示-登记”四步规则。

  1. 申请人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书面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村集体组织对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核查变更事由是否真实、土地权属是否清晰,初审通过后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复核。

  3. 乡(镇)部门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变更信息,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部门审批。

  4. 县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变更户主信息,重新核发确权证。需注意的是,变更涉及土地面积调整,还需重新进行地籍调查与测绘,确保数据准确。

阅读全文

2026年最新土地纠纷法律头条

查看更多

有问题找本地律师

地区精选律师

更多优选律师

最新法律头条

查看更多

最新法律法规

查看更多
TOP
Copyright © 2026 法头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