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具体补偿和赔偿标准依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法律规定确定。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工资发放规定”的相关问题。
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
劳动者可以要求的补偿包括:
1、全额支付拖欠的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全额支付拖欠的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拖延。
2、加付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若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维权的途径:
1、与用人单位协商:
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要求用人单位按时支付工资。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3、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赔偿金等。
4、提起诉讼:
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意事项:
保留证据: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应保留好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事实。
及时维权:劳动者在发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超过法定时效导致维权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公司延迟两月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
公司延迟两月发放工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不合法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并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特殊情况说明:
虽然无故延迟发工资是违法的,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合法地延迟支付工资。例如,当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时,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以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然而,这种延期支付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且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延迟支付工资并不构成违法行为。但本案中并未提及此类特殊情况,因此应视为无故拖欠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以上则是关于“工资发放规定”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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