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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明确女职工可休痛经假,痛经假可以休几天?

时间:2025-07-11 16:57:42 浏览: 分类: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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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在职场中面临着诸多特殊情况,痛经假和产假关乎女职工的切身权益。下面小编将依据法律条文和各地规定,详细解读痛经假的休假天数以及产假的新规定,助力女职工了解并维护自身权益。

多地明确女职工可休痛经假,痛经假可以休几天?

  从目前各地规定来看,休假天数多集中在1至2天。

  1993年,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个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此后,多地纷纷响应,以保障女职工这一权益。

  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给予1至2日的休假。

  深圳市人社局也曾答复,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浙江省规定,经医疗机构证明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天的带薪休息。

  部分地区除针对重度痛经女职工外,对从事特定劳动的女性经期休息也有规定。如《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规定,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写明,连续站立劳动4小时以上的,每2小时安排20分钟工间休息。

  多数省份的痛经假天数在1至2天,主要针对确诊为重度痛经或月经过多的女职工;少数地区对特殊工种女性经期休息有细化规定,旨在全方位保障女职工经期的工作与生活平衡,缓解因生理不适带来的困扰。

产假多少天2025年新规定

  2025年关于产假的规定,主要遵循国家统一标准并结合各地政策调整。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在国家规定之上,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对产假时长进行了延长。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规定,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60日,即北京女职工产假为98+60=158天。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则规定,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日,已包含国家规定产假98天。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订)》指出,职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若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还可在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再增加10天;生育三孩的,在前述产假基础上再增加15天。

  2025年部分地区还有新举措,如四川成都自2025年2月24日起,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湖北宜昌鼓励支持城区用人单位将在宜生育妇女产假延长至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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