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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购房合同一般和谁签字?

时间:2025-02-21 11:20:53 浏览: 分类: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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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一般是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因此,购房合同应该与房屋的所有权人,即卖房方签订‌。接下来就让法头条的小编来带你们了解一下吧。

买卖双方购房合同一般和谁签字?

  购房合同一般是跟房屋的卖方签订。这里的卖方,通常指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如果是在二手房交易中,则卖方为房屋的产权所有人。

  购房合同是买受人支付价款,出卖人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合同,依法成立的购房合同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购房合同应当写明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2、明确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3、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

  4、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

  5、明确约定房屋质量。

  6、确认有关物业方面的约定。

  7、注意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二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第六百一十一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相关问题回答,欢迎阅读了解。如果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在法头条在线咨询,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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