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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司破产有哪些规定?

时间:2024-11-19 10:16:22 浏览: 分类:公司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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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的规定涉及破产条件、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管理人、债权申报与登记、债权人会议、破产财产的处理与分配以及破产程序的终结等多个方面。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公司破产”的相关问题。

2024年公司破产有哪些规定?

  2024年公司破产的相关规定及详细法律条款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对公司破产规定及法律条款的归纳:

  一、公司破产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依照该法规定清理债务。这意味着,公司破产的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二是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二、破产申请与受理

  破产申请: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债务人提出申请的,需提交破产申请书、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材料。

  破产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在一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出具受理通知书,并依法通知已知债权人,同时予以公告。

  三、破产管理人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将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破产清算事务。管理人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也可以是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社会中介机构。

  四、债权申报与登记

  管理人会在规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需要按照要求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管理人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五、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将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通报破产企业的财产状况、债务清偿方案等,并听取债权人的意见和建议。债权人会议有权决定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六、破产财产的处理与分配

  破产财产的处理:管理人会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处理,包括资产的评估、变卖等。

  破产财产的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将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其中,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属于第一清偿顺序,将优先于其他债务得到清偿。

  七、破产程序的终结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管理人将向法院申请破产程序终结。法院裁定破产终结后,管理人将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企业登记,公告企业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依照该法规定清理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破产后总经理也属于员工一类优先得到工资清算吗?

  在公司破产后,总经理并不属于员工一类优先得到工资清算。总经理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工资清算的顺序与普通员工有所不同。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及相关的法律条款:

  一、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二、总经理与普通员工工资清算的区别

  普通员工:根据上述法律条款,普通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属于第一清偿顺序,将优先得到清偿。

  总经理: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的工资清算顺序与普通员工不同。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并且不属于优先清偿的范畴。这意味着在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中,总经理的工资将与普通债权一同参与分配,并不享有优先清偿的特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则是关于“公司破产”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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