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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司破产有什么程序要进行?

时间:2024-11-04 11:08:44 浏览: 分类:公司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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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破产程序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并且公司破产需要进行报备,这主要体现在破产申请的提出、受理以及破产程序结束后的注销登记等环节。同时,对于特定类型的企业,还可能存在额外的报备要求。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公司破产”的相关问题。

2024年公司破产有什么程序要进行?

  2024年公司破产需要遵循以下程序进行:

  一、破产申请

  申请主体:债务人(即公司本身)或债权人(即公司的债主)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申请材料:

  书面破产申请,需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等。

  企业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

  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法院裁定受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会进行立案审查,并在一定期限内(通常为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受理,法院会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三、指定破产管理人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破产企业,负责破产企业的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四、破产清算程序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通常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进驻破产企业,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并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

  清理破产财产: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分配方案需明确破产财产总额及构成、应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总额及构成等。

  破产财产分配: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如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以及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后,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终结后,清算组需向破产企业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企业法人资格至此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

公司破产需要报备吗?

  公司破产需要报备。具体来说,公司破产需要向法院申请,并且在破产程序结束后,需要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以下是关于公司破产报备的详细法律条款及说明:

  一、破产申请与受理

  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说明:当公司出现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等破产情形时,公司或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二、破产程序中的报备

  法律条款: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并未直接规定“报备”这一程序,但破产申请的提出、受理以及后续的破产清算等程序,实际上都包含了向相关机构进行报告和备案的内容。

  说明:例如,在破产申请阶段,公司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破产管理人,并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等。这些程序实质上都是向相关机构进行报告和备案的过程。

  三、破产程序结束后的注销登记

  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说明:在公司破产程序结束后,清算组需要编制清算报告,并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这是公司破产程序中最后一个重要的报备环节,标志着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

  四、特殊情况下的报备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根据《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破产清算期间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试行)办法》第四条,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其财务报告需同时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

  说明:对于特定类型的企业(如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可能还需要向特定的监管机构进行报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以上则是关于“公司破产”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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