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的印花税通常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承担,具体比例可由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房屋租赁产生的印花税由哪方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属于应缴纳印花税的范围。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合同的签订人,即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和承租方。通常情况下,双方应各自承担一半的印花税。但实际操作中,具体由哪一方支付或如何分担,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第十条规定:“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贴花完税。”这里的“自行计算”意味着可以由合同双方约定。
租赁期限超过20年,合同效力如何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这意味着,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20年,这是法定的最长有效期限。如果租赁期限超过20年,超出的部分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这并不意味着整个合同无效,只是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合同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并受法律保护。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这个规定明确了租赁期限的上限,并对超过这个期限的合同部分的效力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实践中,如果租赁合同的期限超过20年,法院通常会判定超过的部分无效,但不会因此否定整个合同的效力。
房东是否可以随意剥夺租户的续租优先权?
租户的续租优先权主要受到《合同法》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房东不能随意剥夺租户的续租优先权,除非在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或者存在特定的情况。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这意味着,如果租赁合同期满后,租户愿意继续租赁,而房东没有明确提出反对,那么租户有权利继续租用该物业,即使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续租条款。
其次,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书面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这表明,租户在租赁期满前提前通知并获得房东同意的情况下,有权利续签租赁合同。以上权利并非绝对,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房东有权在特定情况下不续租,或者房屋需要用于特定目的(如自住、改造等),那么房东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行事。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2.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产生的印花税通常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承担,具体分担方式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因税务问题产生纠纷。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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