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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怎么处罚?

时间:2025-07-26 18:04:31 浏览: 分类: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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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合规化监管持续收紧,2025年新规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处罚标准进一步细化,区分平台责任与个人责任,并下调部分罚款上限。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非法营运”的相关问题。

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怎么处罚?

  2025年新规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处罚分两类主体:

  1.网约车平台公司:若接入未取得运输证的车辆提供服务,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每次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司机个人:未取得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若同时未取得《驾驶员证》,罚款叠加,且驾驶证可能被暂扣3-6个月。

  法律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平台公司提供无证车辆的,每次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网约车平台未审核车辆资质会面临什么处罚?

  网约车平台未严格审核车辆《运输证》或驾驶员《驾驶员证》,将承担以下责任:

  1.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每次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例如,某平台因未审核车辆资质导致30起无证运营,被罚款20万元。

  2.停业整顿:若平台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如多次接入无证车、拒不整改),可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相关许可证件。

  法律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平台公司应保证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并将车辆信息向主管部门报备。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平台公司未履行审核义务的,每次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以上则是关于“非法营运”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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