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没有尽到医生职责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医生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也严重损害了患者的权益和健康。因此,医生在行医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规范,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医疗过错”的相关问题。
在以下医疗事故中,医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擅离职守,导致患者得不到及时救治;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导致患者生命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给患者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和伤害;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导致医疗差错或事故的发生;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给患者带来药物过敏、感染等风险和伤害;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如疏于管理、懈怠诊治等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在医疗事故中,医生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医生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则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这一规定旨在保障患者的权益,确保医务人员履行职责,维护医疗行业的秩序和安全。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则是关于“医疗过错”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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