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

医疗事故的责任分为哪几类?

时间:2024-11-14 17:13:20 浏览: 分类: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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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责任分为哪几类?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一般根据医疗过错与导致损害的关联性进行判断。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法头条网下文为您带来更多细节介绍。

医疗事故的责任分为哪几类?

  完全责任: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错是导致患者损害的唯一原因。

  主要责任: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错是导致患者损害的主要原因。

  次要责任: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错是导致患者损害的次要原因。

  轻微责任: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虽有过错,但对患者损害的影响较小。

医疗事故等级共有几级?

  四级。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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