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多地优化“商转公”政策,广州、郑州、重庆等城市通过放宽住房套数限制、简化流程、推出“直还”模式等措施降低购房者负担。核心条件包括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原商贷无逾期、住房为唯一自住住房且取得不动产权证、银行同意转贷。以广州为例,需满足“原商贷放款满5年、家庭唯一住房、累计缴存满60个月”等条件,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60%。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商转公”的相关问题。
一、核心条件:
缴存满60个月且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
原商贷放款满5年,银行同意转为纯公积金贷款;
贷款房屋为家庭唯一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
原商贷无逾期记录,且未设立其他抵押或查封。
二、办理流程:
向原商贷银行申请《同意提前结清商业贷款函》及《同意办理顺位抵押函》;
提交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商贷合同等材料至公积金中心;
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发放贷款至银行账户;
银行结清原商贷,注销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规定公积金贷款仅支持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为“商转公”的住房唯一性条件提供上位法依据。
《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暂行)》第六条
明确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的60%,且需核定原商贷余额与未来3个月应还本金的差额。
贷款额度按申请时公积金政策核定,且不得高于原商贷余额与未来3个月应还本金的差额,同时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60%。
例如,购房总价200万元,原商贷余额120万元,公积金最高可贷120万元(若符合额度上限),但若购房总价款的60%为120万元,则额度以120万元为限。若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需自筹资金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规定公积金贷款仅支持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为“商转公”的住房唯一性条件提供上位法依据。
《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暂行)》第六条
明确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的60%,且需核定原商贷余额与未来3个月应还本金的差额。
以上则是关于“商转公”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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