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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包括哪些

时间:2025-05-14 17:46:12 浏览: 分类: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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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具体包括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申请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超过仲裁时效、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争议已进入诉讼程序或其他仲裁程序。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包括哪些

  1.申请人不是与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例如,非劳动关系当事人申请仲裁,或者劳动者已死亡,其近亲属未以法定代理人身份申请等。

  2.申请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例如普通的民事债务纠纷、因个人恩怨产生的纠纷等,并非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劳动仲裁委不会受理。

  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时效且无正当理由的,仲裁委可能不予受理。但需注意,时效可能因特定情况而中断并重新计算。

  4.劳动仲裁有管辖范围的规定,如果案件不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的管辖地域或者管辖事项范围,将不予受理。例如,某些特定类型的劳动争议可能需由特定地区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5.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且经告知补正后仍不补正的,仲裁委可能不予受理。申请书应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

  6.如果同一劳动争议已经进入诉讼程序或其他仲裁程序,劳动仲裁委通常不再受理。这是为了避免重复处理和矛盾裁决。

劳动仲裁流程详细步骤

  1.准备申请材料,包含仲裁申请书需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身份证明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等与劳动争议相关的证据。

  2.申请人需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权一般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确定。

  3.仲裁委会根据收到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将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4.被申请人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并提交相关证据。仲裁委在收到答辩书后,会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5.仲裁庭在开庭前五日,会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6.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达成后,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裁决书会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并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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