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后,可以要求退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业主可以要求退房。接下来就让法头条的小编来带你们了解一下吧。
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后发现质量问题,其权益可以通过《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得到保障。根据这些法律规定,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 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正常居住使用,或者经修复后仍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购房者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同时赔偿损失。
2. 如果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程度,购房者一般不能直接要求退房,但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维修并赔偿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相关损失,如物业费、租金损失、装修费用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过高,买受人一般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许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 对于其他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相关问题回答,欢迎阅读了解。如果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在法头条在线咨询,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给予答复。
2025年最新房屋买卖法律头条
最新法律法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2025最新)
发布时间:2025-03-092025最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
发布时间:2025-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