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

2025年工伤后能否继续享受工资?

时间:2025-01-27 17:33:53 浏览: 分类:劳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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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劳动者在因工受伤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继续享受工资待遇。这主要体现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

工伤后能否继续享受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当劳动者遭受工伤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保护。法律规定,对于被确认为工伤的员工,在接受治疗期间(即停工留薪期),即使无法正常工作,也应由所在单位按照该员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标准发放工资。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评估后认定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则这一期限最长可以延长至24个月。若超过24个月仍需继续治疗的情况发生,虽然不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但可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退休返聘人员受伤能认工伤吗?

关于退休返聘人员受伤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的问题,主要取决于该人员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如果退休后被单位正式重新聘用,并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双方之间就形成了新的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只是提供了劳务服务而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则属于劳务关系。这种情形下,《工伤保险条例》不适用,因此不能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但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寻求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停工留薪期时长如何进行确定?

停工留薪期指的是员工因工伤或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进行治疗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期间,员工的原有工资和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由其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长取决于受伤员工的实际伤情及其恢复状况,并非固定不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于伤情特别严重或有特殊情况的员工,经过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认可后,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额外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依据现行法律框架下,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确实可以在特定条件下继续享受原有的工资待遇。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及地方性规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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