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纠纷

2024年二手房卖方能否因买方违约而扣押已付定金或房款?

时间:2024-03-11 12:13:49 浏览: 分类:二手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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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若买方违约,卖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扣押已付的定金或房款。具体能否扣押以及扣押多少,需要根据违约情况、合同条款及法律规定来确定。

二手房卖方能否因买方违约而扣押已付定金或房款?

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对定金进行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买方违约,卖方有权没收其支付的定金。

对于已付房款部分,若超过定金数额,卖方能否扣押则主要取决于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一般情况下,合同会约定因买方违约导致交易无法完成时,卖方可扣除一定的违约金以弥补损失,但不能全部扣押已付房款,扣除后的剩余款项应退还给买方。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关于定金的规定。

2. 双方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

二手房买方未按约定支付房款应承担何种责任?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房款的行为构成了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具体到二手房交易中,买方未按约定支付房款时,卖方有权要求买方继续履行付款义务,并且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请求买方支付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若买方经催告后仍不履行主要债务,严重影响卖方权益的,卖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上涨带来的差价损失、房屋空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以及为履行合同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二手房交易中,卖方因买方违约而扣押已付定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对于超出定金部分的已付房款,是否能够扣押及扣押的具体金额,则需要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及实际损失情况判断。建议在进行房产交易时,买卖双方应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有此类纠纷发生,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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