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

自诉案刑事立案后证据不足怎么办理?

时间:2023-11-24 10:48:37 浏览: 分类: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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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案件可以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其中,如果属于自诉案件,就需要当事人自行向法院选择起诉。这其中还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法头条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自诉案刑事立案后证据不足怎么办理?

  当自诉案件经过刑事立案后,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是可以进行补充侦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自诉案刑事立案后多久开庭?

  准确来说,自诉案件在立案后,多久要开庭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过一般是需要在六个月之内完成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以上就是关于自诉案刑事立案这一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法头条,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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