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损害

非法行医和违法行医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3-07-07 10:27:50 浏览: 分类:医疗事故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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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的主体没有行医的资格,而违法行医的主体一般具有行医资格。那么非法行医和违法行医有什么区别呢?法头条小编来给大家详细解答,希望有所帮助。

非法行医和违法行医有什么区别?

  非法行医:非法行医是指没有经过专业考试,未取得行医资格证,擅自行医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医:违法行医是指虽然持有行医资格,但超出执照范围或者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医的违法行为。如果非法行医行为情节严重的,则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什么是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意义下,除无证行医外,医疗机构及个人均可成为非法行医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行医是指从事防治疾病的医疗行为。医疗行为是一种技术性很强的活动,又关涉人的生命健康,不是任何人都能从事的工作。以上是关于“非法行医和违法行医有什么区别?”的详细内容,法头条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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