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损害

2024年医疗事故非法行医致伤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时间:2024-08-25 18:22:45 浏览: 分类:医疗事故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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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非法行医致伤是指未取得合法执业资格的个人或机构实施医疗行为,导致患者受到伤害的情况。此类行为不仅构成非法行医,同时也可能符合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受害者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医疗事故非法行医致伤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非法行医本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而因非法行医导致的患者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可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关键在于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患者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非法行医者因其不具备合法执业资格,其行为本身就存在重大过错,若此过错直接导致患者受伤,则构成医疗事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有哪些步骤?

1.申请鉴定:当患者或其家属认为存在医疗事故时,可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

2.材料提交:申请方需提交病历资料、鉴定申请书等必要文件,医疗机构也应提供相关医疗记录。

3.组织鉴定组:医学会根据申请,组织具有专业知识和技术的专家成立鉴定组,成员须回避与争议有利害关系的情况。

4.听证调查:鉴定组听取双方陈述,审查病历资料,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调查、询问当事人及专家讨论。

5.出具鉴定书:鉴定完成后,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明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责任程度。

6. 异议处理:任何一方如对首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

【引用法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虽然此办法已被废止,但可参考其原有流程框架)详细规定了鉴定的申请、受理、组织、实施、结论及复核等具体程序。

非法行医致伤不仅违反了执业医师法,同时也可能满足医疗事故的法定条件,受害者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寻求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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