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男子曝光父母花84元网购的德国进口血糖手表能测出吸尘器血糖7.4mmol/L的荒诞事件,引发社会对健康消费陷阱的关注。下面小编为您解析此类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并系统梳理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与处罚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虚假宣传需满足三个核心要件:主体为经营者、宣传内容虚假或引人误解、对消费者决策产生实质影响。
本案中,商家行为完全符合上述要件:
1. 主体适格性明确
销售血糖手表的商家属于商品经营者,其通过电商平台发布宣传信息,直接面向消费者进行商业推广,符合虚假宣传行为主体的法定范围。
2. 宣传内容严重失实
商家宣称产品具备“无创测血糖”“精准度99%”等功能,但医学领域公认的血糖检测方法仅有静脉采血和指尖采血两种有创方式。
中日友好医院专家指出,无创技术因受皮肤厚度、温度、湿度等因素干扰,目前无法实现精准测量。本案中,手表能测出吸尘器、相机等非生物体的“血糖值”,直接证明其测量结果与血糖水平无任何关联,宣传内容属于典型的虚假信息。
3. 消费者决策被误导
老年群体因对扎针检测的恐惧和对健康的焦虑,极易轻信此类“高科技”产品。
上海男子父母每日佩戴手表监测血糖,甚至因虚假数值稳定而减少正规检查,险些延误治疗,充分说明虚假宣传已干扰消费者理性选择,侵害其知情权与健康权。
此外,商家通过“德国进口”“人工智能算法”等话术包装产品,利用信息不对称制造“高端”假象,进一步强化了宣传的误导性。综上,商家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
我国对虚假宣传的规制形成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核心、以《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补充的法律体系,其认定与处罚标准如下:
一、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
1. 行为主体:包括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本案中,血糖手表的销售者、设计宣传页面的广告公司、发布信息的电商平台均可能成为责任主体。
2. 行为表现:经营者对商品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具体表现为:夸大功效(如宣称“包治百病”)、虚构数据(如“治愈率99%”)、隐瞒关键信息(如未标注“测量结果仅供参考”)、使用绝对化用语(如“最佳”“唯一”)等。
3. 后果要件:宣传内容需达到“引人误解”的程度,即足以使消费者基于错误认知作出购买决策。本案中,商家通过“无创”“精准”等表述,让老年消费者误以为产品可替代正规医疗检测,符合后果要件。
二、虚假宣传的处罚标准
1. 行政处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实施虚假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吊销营业执照。
属于发布虚假广告,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按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2. 民事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本案中,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并主张三倍价款赔偿。
3. 刑事责任:虚假宣传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6年最新消费损害法律头条
顾客穿脏演出服退款商家被迫销毁,商家遇到恶意退款该怎么维权?
2026-01-04最新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设在横琴岛的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的决定(2026全文)
发布时间:2026-01-09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处罚的若干规定(2026推荐)
发布时间:202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