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纠纷

全民强制社保是真的吗,社保新规是怎么样的?

时间:2025-09-02 09:36:40 浏览: 分类:社保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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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引发社会对社保新规的广泛讨论,部分自媒体将不缴社保约定无效的司法解释曲解为全民强制社保,甚至制造社保新规强制参保的焦虑。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读相关细节。

全民强制社保是真的吗,社保新规是怎么样的?

  所谓“全民强制社保”系对司法解释的严重误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八条及《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早已由法律明确规定,此次司法解释并未创设新规,而是通过统一裁判标准强化既有规则的执行。

  司法解释第十九条明确,任何以协议、承诺等形式规避社保缴纳的约定均属无效,用人单位未依法缴费时,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这一规定旨在解决司法实践中“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效力认定分歧,堵住用人单位通过“形式自愿”规避法定义务的漏洞,而非扩大参保范围至全体国民。

  现行社保制度遵循“法定强制与自愿选择相结合”原则。职工社保具有强制性,覆盖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城乡居民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则允许自愿参保。

  司法解释的适用对象仅限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者,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退休返聘等特殊用工形式仍按既有规则处理,不存在“全民强制”的制度基础。

社保新规临时工需要交社保吗?

  “临时工”并非法律术语,其社保缴纳义务需根据用工形式判断。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司法解释,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无论合同期限长短、用工形式如何,用人单位均需为其缴纳社保。

  全日制临时用工中,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或每周累计超过24小时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费用。

  非全日制临时用工虽可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需满足“日均不超过4小时、周均不超过24小时”的严格时限要求,超出部分即转化为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承担社保缴费义务。

  部分用人单位以“临时工”名义规避社保缴费,实质是利用劳动者对法律术语的认知偏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

  无论合同名称如何,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社保缴费义务即产生,司法解释的施行进一步强化了这一规则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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