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说法登上热搜,“年收入12万以下基本无需缴税”。而个人所得税能否自行缴纳”也成为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及多收入来源人群的核心疑问。下面小编将结合最新政策与法律条文,从“年收入12万以下是否需缴税”和“个税缴纳方式”两大维度展开分析,为纳税人提供权威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7月28日发布的最新数据,综合所得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个人,在年度汇算后基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国个税实行“综合所得按年计税”规则,纳税人年收入需先扣除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即“起征点”),再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房贷利息等7项)、专项扣除(社保、公积金等)及其他合法扣除项目后,剩余部分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以2024年数据为例,6万元基本扣除标准占我国人均GDP的62.7%,而发达国家这一比例通常低于40%。这意味着,我国中低收入群体的实际税负起点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
一名年收入10万元的纳税人,若扣除6万元基本费用、2.4万元社保及1.2万元专项附加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仅为4000元,适用3%税率,全年个税仅120元;若符合条件申请退税,甚至可能无需实际缴税。
我国个税采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主要适用3%至10%的低税率档。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主体与方式需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来源、扣缴义务人是否存在等因素综合判断。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对于企业员工而言,工资、薪金所得由企业按月预扣预缴个税,员工无需自行申报。
若纳税人从事独立生产经营活动(如个体工商户、自由撰稿人、网约车司机等),且无对应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税款,则需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若未按时申报,可能面临罚款及滞纳金。
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如同时在两家公司任职),或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超过6万元,需自行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如境外工资、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或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需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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