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与征收方式的调整,既保障了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又通过专项附加扣除等制度减轻了特定群体的负担。纳税人应充分了解政策细节,合理规划税务申报,确保自身权益。
2025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延续每月5000元(年收入6万元)的标准,即居民个人月收入扣除五险一金后低于5000元的部分无需纳税。
这一标准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设定,并延续自2019年新个税法实施以来的政策框架。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从月度收入中扣除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租金、赡养老人等)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如企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等)。
例如,月收入9000元且专项扣除1000元的纳税人,其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适用3%税率,应纳税额为90元。
在征收方式上,我国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
居民个人需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汇算清缴,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
非居民个人则按月或按次分项计税。汇算清缴时,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税务机关网站进行申报,系统支持预填申报表项目。
此外,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优先退税服务,如家庭负担较重或收入降幅较大的群体。
若纳税人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可免于办理汇算清缴。
这一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执行,体现了税收政策的灵活性与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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