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主播因直播时公然辱骂母亲被行政拘留7日的新闻引发社会热议。该女子因家庭琐事与母亲争执后,在直播间持续用方言辱骂母亲,直播间观看人数超300人,相关视频在网络广泛传播,造成恶劣影响。下面小编将从法律条文、立案标准、典型案例三个维度,系统解析公然侮辱行为的法律责任与认定逻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女子在直播间面向300余名观众辱骂母亲,直播间作为开放网络空间,具备“不特定多数人可同时感知”的公共属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网络直播平台与线下公共场所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在直播间实施的侮辱行为可认定为“公然”。
该人此前因同类行为被批评教育,此次再犯且辱骂过程持续数分钟,多名网友劝阻无效,视频传播后引发网友对“孝道伦理”的广泛讨论,造成社会秩序混乱。
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第四项“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从重情节,公安机关对其顶格处罚行政拘留7日,符合法律尺度。
行为公然性。侮辱行为须在“有第三人在场”或“利用能被不特定多数人感知的方式”。如在广场、商场等公共场所辱骂他人,或通过微博、直播等网络平台发布侮辱性言论。
情节严重性。需达到“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标准。具体表现为长期侮辱(如持续数月);使用暴力手段(如泼粪、强剪头发);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侮辱信息被点击、浏览超5000次,或转发超500次。
主观故意性。行为人须具备“直接故意”,即明知侮辱行为会损害他人名誉,仍积极追求该结果。若因过失(如误发信息)或间接故意(如放任侮辱后果)实施行为,不构成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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