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打赏作为新兴消费模式,在法律层面涉及网络服务合同、赠与行为效力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多重争议。近年来,随着未成年人打赏纠纷频发,相关法律规定逐步完善,明确区分了未成年人打赏与成年人自愿消费的法律后果。
直播打赏的法律性质通常被认定为网络服务合同关系,用户通过打赏换取主播的表演、互动等精神服务。
然而,退款能否成立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打赏行为若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则归于无效,平台应返还相应款项。
若打赏行为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明显不相适应,监护人可通过举证要求平台退款。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六条明确,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大额打赏且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财产或对打赏方少分财产。
退款纠纷的处理需综合考量各方过错。若平台未尽到合理监管义务,如未严格审核未成年人身份或轻易解除消费限制,则需承担相应责任;监护人若未妥善保管支付密码或未及时发现异常支出,亦需承担部分责任。例如,平台仅通过电话确认便解除未成年人账号的消费限制,可能被认定为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未成年人行为能力、监护人监管责任及平台审核措施,酌定退款金额。
未成年打赏主播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违法,但其法律效力需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判断。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打赏行为若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则归于无效。
此时,平台基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无法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若打赏行为涉及冒充监护人解除限制或使用监护人账户,则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均存在过错,需共同承担责任。
例如,未成年人冒充家长要求平台解除消费限制,或监护人未妥善保管银行卡及支付密码,均可能导致退款金额被酌减。
对于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其打赏行为直接归于无效,平台应全额返还打赏款项。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平台已设置青少年模式或消费限制,若未成年人通过欺骗手段规避限制,平台仍可能因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而承担责任。
此外,若主播存在诱导打赏行为,如承诺“打赏排名前三可线下见面”但未兑现,则可能构成欺诈,用户可依法主张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财产。然而,此类情形需由用户承担举证责任,且主播个人行为通常不构成刑事犯罪。
2025年最新刑法知识法律头条
最新法律法规
互助土族自治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2025推荐)
发布时间:202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