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

2025年合同保全措施有哪些具体类型?

时间:2025-01-23 16:47:33 浏览: 分类:合同订立
您的位置:法头条 > 合同问题 > 合同订立

合同保全措施是指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在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或者其行为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时,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种特殊救济手段。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合同保全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代位权和撤销权。

合同保全措施有哪些具体类型?

债务人未积极向其债务人(即次债务人)追讨已到期的债权,从而导致债权人自身的到期债权无法得到清偿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要求次债务人履行债务。这种权利被称为“代位权”。此外,如果债务人进行了无偿转让财产或放弃了即将到期的债权等行为,并且这些行为已经或者将会严重损害到债权人的权益,那么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上述行为,这被称为“撤销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合同保全对债权人利益保护多大?

合同保全制度是维护债权人权益的关键机制之一,主要通过撤销权和代位权两种途径实现其目的。如果债务人实施了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例如无偿转让资产或放弃即将到期的债权等,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些行为。另一方面,当债务人不积极行使自己对第三方的权利,并且这种不作为影响到了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对该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这两种方法共同作用,有效防止了债务人企图恶意逃避偿还义务的情况发生,从而保护了债权人的正当权益。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合同保全期限一般有多长?

在法律框架下,合同保全期限主要是指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的有效时间范围。具体而言,如果债务人采取了某种行动减少了自身财产,进而损害到了债权人的权益,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另外,当债务人没有积极地追讨其对第三方所拥有的权利,并且这种不作为直接影响到了债权人实现其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第三方主张这些权利无论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不当行为还是代替债务人向第三方主张权利,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一旦超过这个时限,债权人将失去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请注意,《民法典》并未直接规定代位权的具体时效期间,实践中一般参照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来处理。通过运用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种合同保全措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维护交易安全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温馨提示』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关注法头条,每天为您提供实用的法律干货。遇到棘手的法律问题?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他们将从专业角度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阅读全文

2025年最新合同订立法律头条

查看更多

有问题找本地律师

地区精选律师

更多优选律师

最新法律头条

查看更多

最新法律法规

查看更多
TOP
Copyright © 2025 法头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