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

8岁男童闯红灯被撞飞责任如何划分?

时间:2025-07-28 11:24:08 浏览: 分类:交通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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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8岁男童独自驾驶滑板车闯红灯左转弯,与正常直行的SUV相撞,导致双臂和眼部擦伤。监控画面显示,男童未观察来车方向便径直冲入路口,而其母亲事后称“让孩子独自锻炼”。下面小编将从法律实务角度,结合真实案例与司法解释,为公众厘清责任边界与赔偿规则。

8岁男童闯红灯被撞飞责任如何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应“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在此次事故中,男童未满12周岁独自驾驶滑板车上路,且闯红灯的行为直接导致事故发生,交警认定其负全责,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监护人责任的核心在于“未尽到监护职责”。男童母亲以“锻炼孩子”为由放任其独自上路,显然未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义务。

  尽管行人闯红灯需担责,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仍要求机动车“礼让行人”。若驾驶人存在未减速、未观察路况等过错,可能承担次要责任。

  在本案中,SUV正常直行且无超速等违规行为,交警未认定其责任,符合司法实践中的“优势证据规则”,即当一方过错明显时,无需苛责另一方“完美避险”。

闯红灯出车祸保险公司赔吗?

  保险公司是否赔偿需分险种讨论,但核心原则是:交强险“无过错赔偿”,商业险“按合同约定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交强险的赔偿前提是“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且明确排除“受害人故意制造事故”的情形。

  闯红灯作为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不属于交强险免责事由。

  商业三者险的赔偿依据是保险合同条款。以某保险公司《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为例,第二十二条约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闯红灯未被列入免责条款,因此保险公司通常需赔偿。

  车辆未年检或驾驶人逃逸的情况下,部分合同约定“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发生事故不赔,或“事故发生后驾驶人遗弃机动车逃离现场”的免责条款,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驾驶人存在其他严重违法如酒驾、无证驾驶、毒驾等,即使事故由闯红灯引发,保险公司也可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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