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损害

女子高价收购知了壳却被大量塞石子,塞石子行为合法吗?

时间:2025-07-28 11:22:03 浏览: 分类:消费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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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传一女子高价收购老人知了壳却遭遇“石子陷阱”的事件引发社会热议。本为同情老人多付5元,却因壳内大量掺杂石子损失千元,甚至被质疑“摆拍”。这一事件不仅暴露出中药材市场的诚信危机,更折射出消费者在遭遇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时的维权困境。下面小编将从法律角度解析“塞石子”行为的违法性,并梳理缺斤少两的赔偿规则,为公众提供清晰的维权指引。

女子高价收购知了壳却被大量塞石子,塞石子行为合法吗?

  收购的知了壳本为中药材,市场价高达每斤数百元,但卖家通过在壳内塞入石子增加重量,本质是利用信息不对称实施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卖家通过塞石子虚增重量,导致其支付远高于商品实际价值的价款,已构成民事欺诈。若卖家明知知了壳内掺杂石子仍故意隐瞒,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塞石子行为还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即“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计量法》对卖家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甚至可吊销营业执照。

缺斤少两怎么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

  以本案为例,若其收购的3斤知了壳中实际含1斤石子,按每斤330元计算,实际支付价款990元,但商品真实价值仅660元(2斤知了壳+1斤石子)。

  此时,卖家构成欺诈,女子有权要求退还差价,卖家需返还多收的330元(990元-660元);

  并以实际支付价款990元为基数,要求三倍赔偿2970元;若三倍赔偿不足500元(如购买价款仅100元),则直接按500元赔偿。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欺诈行为”的认定关键在于卖家是否“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消费者以“牟利”为目的大量购买(如职业打假人),法院可能不支持三倍赔偿,但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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