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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股权代持人有什么权利?

时间:2024-07-15 17:09:17 浏览: 分类: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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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协议只能在协议双方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对协议以外的人进行约束。此外,当实际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若债权人追索,则名义股东(股权代持人)可能需要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不能以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拒绝履行赔偿责任。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股权代持人”的相关问题。

2024年股权代持人有什么权利?

  2024年股权代持人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利益分配权

  股利分配权:股权代持人有权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这是股权代持人最基本的经济权利之一。

  二、参与决策权

  股东会议参与权:股权代持人有权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

  表决权:股权代持人有权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影响。

  三、监督建议权

  监督权:股权代持人有权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这有助于保障公司运营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四、股权转让与处置权

  股权转让与处置权:股权代持人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这是股权代持人对其所持股份进行自由处置的权利。

  五、知情权

  信息获取权:股权代持人有权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本人持股资料、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公司股本总额和股本结构等。

  六、剩余财产分配权

  剩余财产分配权:在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股权代持人有权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其他权利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股权代持人还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这些权利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但都是保障股权代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股权代持人有什么条件?

  股权代持人的条件主要涉及到代持行为的合法性、代持双方的资格以及代持协议的有效性等方面。以下是对股权代持人条件的详细归纳:

  一、代持行为的合法性

  不违反法律规定:代持股份必须是合法的,代持股协议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真实意思表示:代持股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代持双方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代持股的双方,即委托人和受托人(股权代持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确保代持协议有效执行的基础。

  符合特定要求:在某些情况下,代持人可能还需要满足特定的要求,比如特定行业的执业准入限制、外资限制准入领域的投资规定等。这些要求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三、代持协议的有效性

  书面形式:代持股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归属、股权的行使方式、股权收益的分配、违约责任等。通过详细的协议条款,确保双方权益的清晰界定和有效保障。

  合法内容:代持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损害他人、集体或国家的利益。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代持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实际出资人的权利保障措施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风险意识:股权代持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包括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风险、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以及名义股东的风险等。因此,代持人需要具备相应的风险意识,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专业咨询:由于股权代持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在签订代持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则是关于“股权代持人”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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