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单身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同时,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收养孩子”的相关问题。
有身体疾病的患者是否可以去收养一个孩子,主要取决于疾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疾病的性质:首先,需要考虑的是疾病的性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收养人应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这通常指的是一些严重的传染性或精神性疾病,如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鼠疫、霍乱等。如果所患疾病不在此列,或者病情已经得到控制,不影响正常生活和照顾孩子,那么收养可能是被允许的。
收养条件:除了未患有上述疾病外,收养人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包括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三十周岁(如果是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并且是自愿收养。
收养程序:如果满足所有条件,就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收养登记。这通常包括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收养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孩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收养人的条件:
必须年满30周岁(但如果是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必须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不能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需要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
送养人的条件:
孤儿的监护人;
社会福利机构;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被收养人的条件:
一般是未成年人,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收养成年人;
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以上则是关于“收养孩子”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最新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