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一般情况下各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遗产份额。父母一方去世后房产继承须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在世一方先取得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剩余部分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父亲去世后其遗产由配偶、子女和父亲的父母共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父亲的父母已经先于父亲去世,则由在世的配偶和子女继承全部遗产。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如果有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而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但须经全体继承人书面确认并签署协议。
父母一方去世后房产继承须先确定房产的权属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属于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在世一方先取得房产的一半份额,剩余一半才作为去世一方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如果房产登记在去世一方个人名下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则全部房产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在世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子女、去世一方的父母共同继承遗产部分。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应当及时办理房产过户登记,须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公证书或法院裁判文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如果继承人之间对房产分配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全部继承人须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不配合的,其他继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后强制执行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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