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负有法定的相互扶养义务,丈夫不给生活费的行为是否违法,需结合具体情形综合判断。现实中,不少妻子因丈夫拒绝支付生活费陷入生活困境,却不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下面小编为您介绍相关问题。
1.法定扶养义务的核心要求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该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受婚姻状态细微变化影响。丈夫作为夫妻一方,在妻子需要扶养时,有义务支付相应生活费,不得无故拒绝。支付义务的产生以妻子确有需求、丈夫具备负担能力为核心前提,二者缺一不可。
2.构成违法的关键情形
如果妻子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患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工作获取收入,丈夫有稳定收入和负担能力,却明确拒绝支付生活费,即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妻子的合法扶养权,妻子可依法主张权利。
3.不构成违法的例外情形
如果妻子有劳动能力却拒绝工作,刻意依赖丈夫支付生活费,丈夫可拒绝支付。另外,夫妻双方书面约定财产完全独立,且明确约定互不承担扶养义务,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丈夫不给生活费不构成违法。
4.违法后的法律责任
丈夫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妻子可要求其限期支付生活费,拒不支付的,妻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仍不执行的,妻子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扣留、提取丈夫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遗弃。
5.特殊情形的认定标准
婚姻存续期间,即使夫妻双方处于分居状态,只要妻子符合扶养条件,丈夫仍有支付生活费的义务。分居不导致扶养义务终止,丈夫以分居为由拒绝支付,妻子确有需求且丈夫有负担能力,仍属于违法行为。
妻子遭遇丈夫不给生活费的情况,应优先选择协商沟通方式解决,这是最便捷高效的途径。沟通时应明确告知丈夫其法定的扶养义务,说明自身生活困难情况,协商确定生活费的支付金额、支付周期及支付方式,并留存好相关沟通记录。
协商无果,妻子可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妇联等相关部门申请调解。这些部门会指派专业人员介入,向丈夫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法律后果,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明确生活费的支付相关事宜,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
调解无效或丈夫拒绝履行调解协议的,妻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丈夫支付生活费。起诉时需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自身生活困难、丈夫有负担能力及丈夫拒绝支付生活费的事实,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依法判决。
如果妻子生活极度困难,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基本生活,可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要求丈夫先行支付部分生活费,保障起诉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申请先予执行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法院审核通过后将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法院判决生效后,丈夫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妻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扣留、提取丈夫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其相应财产,用于支付生活费,切实保障妻子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判决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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