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过程中,不少人会遇到借5000元分12期还6000元,或借5000元一年还6000元的情况,大家普遍不清楚这样的借贷约定是否合法,担心陷入高利贷陷阱。小编将结合现行法律规定,详细拆解这两个常见借贷场景的合法性,帮大家理清借贷中的法律边界,避免权益受损。
5000分12期还6000是否合法,核心判断标准是借贷利率是否超过法律规定的司法保护上限,同时需排查借贷合同是否存在法定无效情形。
应先计算该笔借贷的实际年化利率,借款本金5000元,分12期总还款6000元,总利息为1000元。但分12期还款属于分期还本付息,实际占用的本金会随每期还款逐步减少,因此实际年化利率会高于名义上的2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除外。2026年1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0%,其四倍为12.0%,即合法的借贷利率上限为年化12.0%。
该笔分期借贷的实际年化利率远超12.0%,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可以拒绝支付超过部分的利息。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此外,如果借贷合同存在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等情形,该借贷合同整体无效,借款人仅需返还实际收到的本金。
借5000一年还6000是否合法,同样以年化利率是否超过司法保护上限为核心判断依据,其计算方式与分期还款不同,因是一年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实际占用本金始终为5000元,总利息1000元对应的名义年化利率为20%。
结合现行法律规定,该年化利率已超过12.0%的司法保护上限,因此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整体借贷行为并非全部违法,仅超出合法利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对于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借款人无需支付,已支付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如果该笔借贷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借款人应当按照合法利率上限支付利息,即一年最高支付利息600元,总还款额不超过5600元,对于超出的400元利息,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
综上所述,借5000元分12期还6000元和一年还6000元,均因利率超过司法保护上限而部分不合法,超出年化12.0%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大家借贷时要明确计算实际利率,留存借贷凭证,遇到高利放贷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拒绝支付违法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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