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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股权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6-02-03 17:29:28 浏览: 分类:金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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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股权是指一方通过协议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他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成为新的股东。该行为属于股权交易中的买入环节,受让方即为买方。转让方则是原股东,处于卖出地位。股权受让不仅涉及财产权转移,还可能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必须依法履行通知、登记等程序,确保交易效力与股东资格的合法取得。

受让股权是什么意思?

  受让股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从原股东处取得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的行为。该行为使受让人获得相应比例的股东权利,包括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此规定明确了股权可依法流转的基本属性。

  股权受让的本质是权利的继受取得。受让人并非原始出资人,而是通过交易、赠与、继承等方式承接原股东的权利义务。一旦完成合法受让程序,受让人即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所规定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受让行为需具备明确的意思表示和合法对价或原因。如通过买卖取得,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如通过赠与取得,需有赠与合同;如通过继承取得,则依继承法律关系自动发生。无论何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受让行为的有效性依赖于基础法律关系的合法性。

  完成受让后,还需履行公司内部及外部登记手续。公司应将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此为股东资格确认的关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未经登记或变更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受让股权是买还是卖?

  受让股权在交易关系中属于“买”的行为,受让方即为买方。转让方作为原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处于“卖”的地位。这一买卖关系构成典型的双务合同,受让方支付对价,转让方交付股权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股权虽非传统意义上的“物”,但在交易逻辑上适用类似规则。

  在股权交易中,“受让”一词专指权利接收方,与“出让”相对。法律术语中不存在“受让是卖”的情形。任何使用“受让”描述的一方,均为取得股权的主体,即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此处“购买权”进一步印证受让即为买入行为。

  即使在无偿转让如赠与或继承情形下,受让方仍为权利取得者,不改变其“受让”身份。此时虽无金钱对价,但法律关系仍以权利转移为核心,受让人依然是接受股权的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股权作为财产性权利,可依此规则完成受让。

  实践中,工商登记、税务申报、公司章程修订等环节均需明确区分转让方与受让方。受让方需承担后续出资义务(如未实缴)、享有分红权利,并可能参与公司治理。因此,准确理解“受让即为买”有助于厘清交易角色、权利边界及法律责任,避免因概念混淆导致履约争议或登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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