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法律,个人暂时无法直接申请破产重整程序。目前我国的《企业破产法》主要针对的是企业法人,并未明确规定自然人可以申请破产重整。
个人能否申请进行破产重整程序?
目前,中国关于破产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该法律适用于各类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等,但并不涵盖自然人。这意味着根据现行的全国性法律法规,个人(即自然人)还没有直接申请破产重整的权利《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作为一项地方性法规,在深圳市范围内为符合条件的个人提供了申请个人破产的机会,这被视为中国探索建立和完善个人破产制度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尽管如此,要实现个人破产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普遍适用,仍需等待国家层面相关立法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和完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重整计划未获批准会直接导致清算吗?
当债务人或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能得到债权人会议的认可时,这并不意味着会直接进入清算程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有机会与未通过该草案的表决组进行进一步协商,并在达成新的共识后重新提交表决。如果再次表决仍未获通过,债务人或管理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批准重整计划。只有当这些尝试均告失败,并且确认债务人确实不具备继续重整的可能性时,法院才会作出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裁定,从而启动清算程序。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
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
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人民法院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符合本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所列条件的,应当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在没有特别地方法规支持的情况下,个人在中国大陆范围内还不能直接申请破产重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未来可能会有更多地区或全国范围内出台针对自然人的破产保护措施。
『温馨提示』本回复仅供一般情况下的参考,若无法满足您的法律需求,请直接咨询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指导。我们承诺在5分钟内快速响应,以提高问题解决率。
2026年最新公司管理法律头条
最新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仲裁法依法执行仲裁裁决的通知(2025推荐)
发布时间:202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