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

退休后返聘合同终止有何规定?

时间:2025-12-17 14:12:20 浏览: 分类: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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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休后返聘合同终止的规定,主要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此类情形下的合同解除条件。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退休人员再就业时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其权利义务关系主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来确定。

退休后返聘合同终止有何规定?

当退休人员被原单位或其他单位重新聘用时,双方建立的关系属于民事雇佣关系,即劳务关系,这种关系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直接规制在需要终止此类劳务合同时,应当依据双方事先达成的具体协议来执行;若未就终止条件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则可以参考《民法典》中关于委托合同、承揽合同等相关章节的规定来进行处理。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也对保护退休返聘人员的相关权益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被迫辞职有无补偿金?

在探讨被迫辞职是否可以获得补偿金的问题时,首先需要清楚“被迫辞职”的含义。通常,“被迫辞职”是指员工因工作环境恶劣、待遇不公等因素感到无法继续工作而主动提出离职的情况。根据中国的劳动法规定,如果员工能够证明其辞职是由于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按时支付工资、未能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等)所导致的,则这种情况可被视为被迫辞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利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在特定条件下,即使是由员工主动提出的辞职,只要该辞职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举的情形之一,那么员工仍然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针对退休后返聘的情况,合同终止的具体方式及条件需依据双方签署的劳务合同条款来决定,并且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还可以参考《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同时,遇到具体争议时,可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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