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

3万多1支药剂疑失效后注射给患儿,院方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时间:2025-12-13 14:44:45 浏览: 分类:医疗事故纠纷
您的位置:法头条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纠纷

近日,重庆某医院被曝将一支价值3万余元、疑似失效的药剂注射给患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药剂需抽取患儿5毫升脑脊髓液与注射剂混合,患儿承受巨大痛苦,家属质疑医院存在严重过失。下面小编为您具体分析解读。

3万多1支药剂疑失效后注射给患儿,院方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在此事件中,院方可能需承担多重法律责任。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药剂失效导致患儿健康受损,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病情恶化或留下后遗症,院方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造成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劣药,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院方使用的药剂确已失效,则构成使用劣药行为,需依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接受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情节严重,如多次使用劣药或造成严重后果,相关责任人员可能面临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罚款甚至拘留的处罚。

  3. 此外,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如未按规定检查药剂有效期、未履行告知义务或违反诊疗规范,导致患儿健康受损,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医疗事故罪。造成患儿死亡或严重损害健康,医务人员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

医疗事故鉴定怎么走流程?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通常分为五个阶段。

  1. 申请与受理

  医患双方可共同向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需提交医疗事故争议申请书、原始病历资料、检查报告、护理记录等材料。医学会在收到材料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若受理则通知双方提交补充材料。

  2. 组成鉴定组

  医学会根据争议涉及的学科专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人数为单数且主要学科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鉴定组专家需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且与争议无利害关系。

  3. 组织鉴定

  鉴定组在收到双方材料后45日内组织鉴定会。鉴定会上,双方当事人陈述观点、提交证据,鉴定组专家进行提问、调查,必要时可封存相关病历资料。

  鉴定组依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结合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分析、讨论并形成鉴定结论。

  4. 出具鉴定书

  鉴定结论以书面形式送达医患双方。鉴定书内容包括双方基本情况、申请事项、提交材料、调查情况、鉴定过程说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事故等级及责任程度等。

  对首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

  5. 后续处理

  根据鉴定结论,医患双方可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鉴定结论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卫生行政部门可依法对医疗机构及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构成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阅读全文

2026年最新医疗事故纠纷法律头条

查看更多

有问题找本地律师

地区精选律师

更多优选律师

最新法律头条

查看更多

最新法律法规

查看更多
TOP
Copyright © 2026 法头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