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级伤残军人的待遇保障与证件办理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核心内容,下面小编将结合相关法律条款,梳理解析六级伤残军人在抚恤,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最新政策,明确残疾证办理的法定依据与核心要求,为六级伤残军人享受权益提供权威指引。
六级伤残军人最新政策主要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以下是主要内容:
一、残疾抚恤金
1.六级因战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年52,368元。
2.六级因公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年48,180元。
3.六级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年39,564元。
抚恤金标准会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具体以当年官方公布为准。
二、医疗保障
1.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保障。参加工伤保险的六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或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可按规定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
三、护理费
因精神障碍评定为六级残疾,可享受护理费,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25%。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发给。
四、就业与安置
1.退出现役后,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岗位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在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五、住房优待
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承租、购买保障性住房时给予优先照顾;居住农村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六、交通与文化优待
1.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惠。
2.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按相关规定减免门票。
七、康复辅助器具
因残情需要配制假肢、轮椅、助听器等康复辅助器具,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解决,所需经费由省级人民政府保障。
以上政策为国家层面统一规定,部分地区可能在此基础上出台地方性补充政策,如增发生活补助、提高医疗报销比例等。具体执行以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规定为准。
六级伤残军人不仅可以享受国家抚恤优待政策,还可以申请办理地方残疾人证,以享受更多地方普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及《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六级伤残军人办理残疾证需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或《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的残疾评定条件。
这些标准详细规定了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各类残疾的评定细则,确保残疾评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六级伤残军人需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残疾军人证、照片等。由于部队和地方的评定标准不同,申请人还需到指定机构重新进行残疾类别和等级的评定。这一流程确保了残疾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经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六级伤残军人,将同时持有《残疾军人证》和地方残疾人证。
这两份证件互不影响,既可享受国家抚恤优待政策,又可享受地方普惠政策,如辅助器具、残疾人补贴、就业扶持等,实现了双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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