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消费领域,贷款服务费的争议屡见不鲜。南宁市黄先生办理8.3万贷款时,被收取2.8万元服务费的事件引发公众对贷款中介收费合法性及维权途径的关注。下面小编详细解析此类服务费的合法性边界,并探讨报警处理的实际效用,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指引。
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合法的前提是中介人实际提供了订立合同的机会或媒介服务。
中介机构仅协助提交材料、未提供实质性服务,却收取高额费用,则可能因“服务与报酬不对等”被认定为无效。
合同需明确约定服务费标准、支付方式及时间节点。
中介机构通过模糊表述隐瞒实际收费比例,或以“贷后管理”等名义强制扣款,可能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有权主张撤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服务费与利息之和不得超过一年期LPR的四倍。
服务费导致实际融资成本突破法定上限,超出部分无效,消费者可要求返还。
单纯的服务费争议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公安机关通常不予立案。但中介机构存在以下行为,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1. 以虚构服务内容、伪造银行流水等手段骗取费用,涉嫌《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
2. 通过威胁、骚扰等方式强制收费,涉嫌《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此时,报警是启动刑事追责的必要程序。
即使不构成刑事犯罪,报警仍可发挥以下作用:
1. 固定证据:警方笔录、转账记录等材料可作为后续民事诉讼的证据;
2. 调解介入: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组织双方调解,促成费用减免或分期支付;
3. 行政监管联动:警方将线索移交金融监管部门,推动行业整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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