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长期合同工有时会因各种原因萌生去意,长期合同工不想干了能否得到补偿,要依据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等因素综合判断。劳动者在做决定前,需了解自身权益,合法合规维护自身利益。
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是劳动者因为个人缘由主动辞职,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这是因为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或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长期拖欠工资;亦或是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些行为都违反了法律规定。
此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是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的,用人单位同样需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标准与上述一致。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若长期合同工改签劳务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强制变更,此行为违法,视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双方协商一致改签劳务合同,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与上述经济补偿标准一致。
但要是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导致改签,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或补偿。
2025年最新劳动保障法律头条
最新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