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主播创立的卫生巾被曝出重大健康危机:消费者集体送检的10份样品中,7份检出超标1244倍的硫脲(一种被国际癌症研究联盟列为3类致癌物的化学品),超30名长期使用者自述患甲状腺癌,最小患者仅12岁,更有10例报告胎停、新生儿甲亢等严重后果。本文将从民事赔偿、刑事追责、行政处罚三方面展开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第1183条,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者可主张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以事件中12岁甲状腺癌患者为例,其家庭需承担手术费、长期服药费用及心理治疗支出,品牌方需全额赔偿;若患者因疾病导致终身残疾,还需按伤残等级支付残疾赔偿金(如一级伤残按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计算)。
数百例反馈妇科炎症、皮疹的用户,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退一赔三”(最低500元)。
若硫脲被证实为品牌方主动添加而非供应链污染,则可能触犯《刑法》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尽管卫生巾不属于食品,但该罪名中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涵盖所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9条,市场监管部门可对品牌方处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若涉及虚假宣传,还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一般有毒有害物品,如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工业原料,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产品质量法》第49条,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50%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涉及无证生产(如未取得卫生用品生产许可证),还可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45条处以“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有毒有害物品导致严重健康后果,刑事追责将启动“顶格处罚”机制。负责人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参照《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处罚标准。
即使硫脲仅被认定为“间接致癌物”,只要符合“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如导致器官功能衰竭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仍可适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中,受害者可依据《民法典》第1168条提起共同诉讼,要求品牌方、生产商、供应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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