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何种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以及过错推定原则。医疗损害是指造成损害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损害侵害的客体是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医疗损害赔偿包括患者作为弱势群体一方受到侵害的情形,而不包括因为医方的权利受到损害而引起的纠纷。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各种医疗行为过程中,由于违反相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在医疗程序上或者医疗用药过失给患者造成生命和健康损害时,在患者和医务人员、医疗机构之间产生的赔偿债权债务关系。法头条网为您具体解析相关问题。
过错责任原则:这是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即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且该过错导致了患者的人身损害,那么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过错推定原则:在特定情况下,如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诊疗规范,或者隐匿、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等,可以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从而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的赔偿主体通常是医疗机构和相关医务人员。
医疗机构:作为法人单位,医疗机构对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过错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医务人员:如果医务人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其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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