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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后多长时间家属可以探视?

时间:2025-07-12 11:49:51 浏览: 分类:刑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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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被判刑后,家属探视权的行使需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与监管场所规定。从判决生效到实际探视,需经历文书送达、罪犯收监、监狱通知等多个环节,时间跨度因刑罚类型、执行场所及地区管理差异而有所不同。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探监要求”的相关问题。

判刑后多长时间家属可以探视?

  一、判刑后家属探视的核心时间节点

  (一)判决生效后的文书送达与收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例如,某地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日作出终审判决,罪犯张某的刑期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法院需在6月11日前将执行文书送达监狱,监狱在收到文书后5日内完成收监手续。

  (二)监狱通知家属与首次探视安排

  监狱在收监后5日内会向家属寄送《入监通知书》,明确服刑地点、探视时间及要求。

  实践中,家属通常在判决生效后15—30日内收到通知。

  例如,罪犯李某于2025年6月15日被送至某省监狱服刑,其家属于6月20日收到通知书,载明首次探视时间为7月10日(周三),每月可探视1次,每次不超过1小时。

  (三)看守所与监狱的探视差异

  若罪犯剩余刑期较短(如3个月以下),可能在看守所执行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已判决罪犯的家属每月可探视1—3次,但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通常不安排探视。

  例如,罪犯王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在某市看守所服刑,其家属可在工作日的周二、周四申请探视,每次不超过30分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四十八条: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第四十九条:罪犯的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1小时。宽管级罪犯和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探监有什么要求规定?

  探监是法律赋予罪犯亲属及监护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旨在保障罪犯与家属的亲情联系,促进其改造和回归社会。然而,探监需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监管场所的管理要求,具体如下:

  一、主体资格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只有罪犯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及监护人有权探监。

  旁系亲属(如堂表兄弟姐妹)或朋友原则上无探视权,但实践中部分监狱在核实关系后可能允许探视,需以具体监狱规定为准。

  例如,罪犯李某的表兄因长期资助其狱中生活,经监狱审核后获得探视资格。

  二、证件材料要求

  探监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等;

  2.关系证明:首次探监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特殊情形证明:如罪犯配偶、父母病危,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经批准后可临时安排探视。

  三、时间与次数限制

  1.监狱探视:通常每月1次,每次30分钟至1小时;宽管级罪犯(表现良好)可增加至每月2次,每次2小时。探视时间一般为工作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安排。

  2.看守所探视:已判决罪犯每月可探视1-3次,但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安排;未决犯(等待审判)仅允许律师会见。

  四、程序与行为规范

  1.预约登记:通过监狱官网、电话或现场预约探视时间;

  2.安检与登记:探视当日需通过安检,禁止携带手机、打火机、刀具、毒品等违禁品;

  3.会见管理:在指定会见室与罪犯交流,不得传递物品(衣物、药品需经监狱检查);

  4.行为约束:不得谈论案情、泄露监管信息或使用隐语沟通,不得大声喧哗或干扰监狱秩序。

  五、特殊情形处理

  1.暂停探视:若罪犯正在接受隔离审查、调查或近期有严重违纪行为(如打架、私藏违禁品),监狱可暂停其家属探视;

  2.远程探视:部分监狱提供远程视频探视服务,家属可通过当地司法局或监狱官网申请;

  3.紧急情况:如罪犯直系亲属病危,经批准后可在严格监护下安排回家探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四十九条: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已判决罪犯的会见次数由看守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

  第三十五条:罪犯分级管理分为宽管级、普管级、严管级。宽管级罪犯和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以上则是关于“探监要求”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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