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纠纷

楼上漏水到楼下楼上人不肯处理怎么办?

时间:2025-06-17 15:28:00 浏览: 分类:邻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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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纠纷的解决,需以法律为基准,区分相邻权侵权、物业服务合同违约与物业过失责任三大维度。楼下业主在维权时应优先固定证据(如漏水视频、维修报价单),并通过协商、诉讼等合法途径主张权利;物业则需明确自身职责边界,避免过度承诺或推诿塞责。

楼上漏水到楼下楼上人不肯处理怎么办?

  若楼上住户因漏水问题损害楼下权益且拒不配合维修,楼下业主可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协商与调解前置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楼下业主可先通过社区居委会、物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协商,要求楼上住户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若协商无果,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向法院申请诉前调解。

  第二:提起相邻权诉讼

  若漏水问题持续存在且严重影响生活,楼下业主可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相邻用水、排水、通行等权利)与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向法院提起相邻权侵权诉讼,要求楼上住户修复漏水部位并赔偿损失(包括财产损失、修复费用及合理维权成本)。法院可依职权委托专业机构鉴定漏水原因及损失范围。

  第三:申请行为保全与强制执行

  在诉讼过程中,若楼上住户继续放任漏水扩大损害,楼下业主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责令楼上住户立即停止侵害行为。若判决生效后楼上住户仍拒不履行,楼下业主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包括代为修复并追偿费用。

楼上漏水到楼下物业要承担责任吗?

  物业在漏水纠纷中的责任需依据其服务合同与法定义务综合判断。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与《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若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约定物业负责公共管道、设施的维护保养,而漏水原因系公共管道老化、破损导致,物业需承担修复责任并赔偿损失。若物业未履行合同义务,业主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物业仍需对共有部分(如楼顶、外墙)承担合理管理义务。若物业因未定期巡查、未及时响应报修导致漏水损害扩大,可能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因过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但需注意,物业责任范围通常限于“管理过失”,而非直接侵权责任。

  最后,漏水原因系楼上业主专有部分(如室内水管破裂)且物业已尽到通知、协调义务,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此时,楼下业主应直接向楼上住户主张权利,物业仅需协助提供必要证据(如报修记录、巡查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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