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恶评现象日益增多,对个人名誉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网络恶评不仅侵犯他人名誉权,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诽谤罪。法头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网络暴力”的相关问题。
一、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若网络恶评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那么恶评者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网络恶评行为,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如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罚。根据该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2.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3.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三、刑事责任
若网络恶评情节严重,如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诽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此外,如果恶评涉及编造或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还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等。
判断网络恶评是否构成诽谤罪,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恶评的具体内容、传播范围、造成的后果等。一般来说,“情节严重”主要包括多次实施恶评行为、造成他人名誉严重受损、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若恶评行为构成诽谤罪,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被害人向法院起诉外,公安机关也可依法介入调查。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网络恶意攻击他人外貌可以要求赔偿。以下是具体分析以及相关法律依据条款:
民事赔偿要求
1.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肖像权等人格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若网络恶意攻击他人外貌的行为侵犯了这些权利,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行为,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并向其赔礼道歉。
2.赔偿损失:
若网络恶意攻击他人外貌的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害,被侵权人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相应的损失。这包括但不限于因维权而产生的合理开支(如律师费、公证费等)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上则是关于“网络暴力”的详细内容,法头条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头条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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