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加班与主动加班的加班费认定需结合具体案情与法律规定。劳动者应保留加班证据,依法主张权益;用人单位则需规范管理,避免因违规安排加班而承担法律责任。司法实践中普遍认定,主动加班未获单位安排或追认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加班费。下面小编将结合《劳动法》与司法案例,系统解析线上加班与主动加班的加班费认定规则,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合规指引。
线上见是可以要求加班费的,但需要注意,劳动者需提供证据证明其线上工作系用人单位要求,如微信聊天记录、邮件指令等证据,来用以证明该加班在劳动者的非工作时间提供了实质性劳动,且该劳动明显占用其休息时间。
在有这些材料证据的佐证下,如果用人单位对线上加班的行为不予支付加班费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要求合理的报酬。
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为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休息日无法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法定休假日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若劳动者主动加班,既非用人单位安排,也无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加班费。例如,员工因自身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而自主加班的,单位不承担加班费支付义务。
较为特殊的是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主动加班予以追认,或劳动者能证明其主动加班系因用人单位安排了过多工作任务,导致其不得不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则应视为单位安排的加班,用人单位需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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